本网讯(记者杨婧、通讯员李瑜)12月28日14时,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根据《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办法》和《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,发布Ⅳ级(蓝色)预警,启动Ⅳ级(蓝色)应急响应。
受本地污染累积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,宜昌市城区28日已持续12小时重度污染,襄阳、荆门等周边城市AQI 指数(空气质量指数)高于宜昌市造成一定的输入影响,且宜昌市气象扩散条件较差。启动应急响应后,宜昌市将实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,请相关单位和企业减少涂料、油漆、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。